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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关于选聘中介机构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择选”的原则,统一组织,专家评议,公开选聘。经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石家庄市酒厂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资产状况
石家庄市制酒厂实收资本486万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企业资产总额4727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694万元)。
二、选聘程序
1、网上公开发布公告。
2、有意应聘的资产评估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周五)下午17:00前到选聘中介机构办公室(1616房间)报名并填写报名申请表。
3、在规定的选聘时间将密封的应聘书一式10份带到现场,超过时间无效,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现场编号,选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宣布选聘结果。
5、选聘中介机构办公室下发通知。
三、资格要求
应聘的中介机构要符合市国资委《关于选聘中介机构的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要求,其中要提供省(直辖市)评协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记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已提供过的单位不再出具证明);资产评估公司注册评估师需在10人以上。此次评估由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及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构成,同时具备两种资格的中介机构要分别填写应聘书,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对应聘书的要求
1、应聘书中应包括简要工作方案,经营业绩、业务承诺、取费等信息。
2、 应聘书中不能带有任何显示或隐含显示中介机构身份的信息,发现当即终止其应聘程序。
3、应聘书为A4纸三号字,仿宋体,封面统一为白色,塑料封装。
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687731 86689107
联系人:王盛志 王彤
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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