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关于建立中介机构运用库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选聘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我委将建立中介机构运用库,今后选聘中介机构,将从我委运用库名单中产生,为做好运用库建库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3月15日前,各中介机构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报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法人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各二份;
4、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名单二份,名单以河北省相关协会下发的年度任职资格年检结果的通报为准。
二、材料审核。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对以上内容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各中介机构填写的报名申请表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内容要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要按规定时限报送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办公室(1616房间)。
联系电话:86689107、86687731
联系人: 王彤
2010年2月2日
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 会计师报名申请表
2、 资产评估师报名申请表
3、 律师报名申请表 |